跳到主要內容區
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化工所教育目標
本所以培養獨立思考,重視國內外團隊合作,將來從事研發創新及領導統御之專業化學工程師為教育目標。
 
作法為 :
 
1. 教授專業學術知識,培養專業技術。
 
2. 培養學生獨立思考,解決問題,具創新研發設計實力。
 
3. 養成工程倫理與團隊互助觀念、溝通技巧的管理實力。
 
4. 培育領導統御,具國際視野與外語基礎。
 
學生核心能力
 
1. 化學工程領域之專業能力。
 
2. 策劃及執行研究之能力。
 
3. 撰寫專業論文的能力。
 
4. 創新思考及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。
 
5. 與不同領域人員協調整合能力。
 
6. 良好的國際觀。
 
7. 領導、管理及規劃之能力。
 
8. 終身自我學習成長的能力。